摘要: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人们饲养宠物的品种也逐渐增多,陆龟、蜥蜴、蛇类、鸟类等动物成了新潮的宠物。然而,大部分市民却不知道,这些“萌宠”是否属于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,一不小心就会涉嫌“无证养殖”、“无证贩卖”,就比如...日前,接上级公安...
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人们饲养宠物的品种也逐渐增多,陆龟、蜥蜴、蛇类、鸟类等动物成了新潮的宠物。
然而,大部分市民却不知道,这些“萌宠”是否属于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,一不小心就会涉嫌“无证养殖”、“无证贩卖”,就比如...
日前,接上级公安机关线索反馈,太仓市有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。根据线索,太仓市公安局治安大队、高新区派出所于5月7日上午在科教新城一小区内,将嫌疑人冯某(男,39岁,太仓人)抓获。
据其交代,其于去年6月21日以600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一只灰鹦鹉,作为自家的宠物饲养。
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涉案鹦鹉是非洲灰鹦鹉(Psittaculaerithacus)被列入CITES公约(2019版)附录Ⅰ,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。
犯罪嫌疑人冯某的行为,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,涉嫌非法收购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目前,冯某被我局依法取保候审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只有三种鹦鹉可以买卖、饲养
鹦鹉,是种可爱的动物。但是,目前我国只有桃脸牡丹鹦鹉、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三种鹦鹉可以自由买卖和饲养,除了这三种鹦鹉外,其他所有的鹦鹉都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
贩卖、饲养濒危鹦鹉均属违法
不仅走私贩卖濒危鹦鹉违法,根据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买卖和饲养也是违法的。中国作为CITES(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)公约缔约国,我国的法律规定,中国原产的鹦鹉(所有种)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;非中国原产的CITES附录Ⅰ物种,应该视同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附录Ⅱ物种则视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:
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警方提醒
广大人民群众切记不要无证捕捉、买卖、饲养鹦鹉、猫头鹰等野生动物,就算出售自养鹦鹉,同样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,构成非法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所有列入一级、二级保护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,个人都是不能随便买卖和饲养的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只要涉及非法猎捕、杀害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保护动物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属犯罪,广大市民切勿因一时新奇,购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“宠物”饲养而触犯法律。
所以呢!宠物嘛,还是养着开心就好不要一味地去追求珍贵或者稀有,毕竟为了养个宠物而把自己送进了牢房可就得不偿失咯!
编辑:G
来源:太仓警方